閱讀~億萬富翁七大法則
最近看的這本好書,書名是:窮人選擇最短距離,富翁選擇有趣的事:億萬富翁學院的7個黃金學分,作者是Chris岡崎 。
這本書除了有好的觀念外,還有些不錯的圖示可強化觀念的理解與落實,值得收藏。以下是看到的重點:
法則一:億萬富翁的定義
1. 億萬富翁是「擁有創造無數次一億圓能力的人」。
2. 成功並非「偶然」,一切都是依照「億萬富翁法則」得到的「必然」
3. 明明缺乏「擁有一億圓的能力」卻有一億圓,這反而是不幸。
偶然獲得一億圓的人,心情不安到極點,結果那筆財富就是造成「不幸」的原因。
4. 真正的億萬富翁,即便失敗,還是有能力可以再次創造無數次的財富。
有了這個能力後,就能幸福地善加利用。
5. 想要成為億萬富翁,必須有很充分的理由支持「為什麼必須賺一億元」。(=Big Why)。擁有「非得做的理由」就能辦到。
大多數人煩惱自己欠缺「幹勁」,只是因為「沒找到絕對性的理由」而已。
6. 懷著「使命」──「變成億萬富翁之後想要做、實現的事」,成為億萬富翁這件事對其而言,只不過個「經過點」罷了。
7. 支持許多人,最後也會獲得許多人的支持。「想要獲得支持,請先支持別人」這是成功的法則。
8. 與其10年來孤軍奮戰,不如真正打從心底支持別人5年。這樣當你想開始做什麼的時候,接下來的5年應該就能得到別人的幫助。 如果得到30、40個人的支持,就能快好幾倍獲得成功。
9. 欠缺夢想與熱情,就去支持熱情的人,最後自己一定會變得充滿夢想、熱情的能量。一旦能量充飽,下次你就是把熱情「傳染給別人」的人了。
10. 「喜歡的事」、「擅長的事」、「適合自己的事」三者重疊的話,通常就會「湧現熱情」,但只要在適合的地方做喜歡的事,就算不擅長也不妨試試。
做上手之後,一定會變得「擅長」。擅長之後,就會有所成長。
11. 不停地成長,把該學的東西全盤吸收之後,再找下一個目標吧。成長之後才會看見不同的地方。
用這種方法讓自己成長,逐漸增加擅長的事、喜歡的事,就能擴展自己的可能性,在這過程中找到唯有自己才能做得「Big Why」(大使命)。
12. 所謂的「自由」,就是一天24小時的一切行動出自於「自己的選擇」。
如果是真心喜歡、想做的事,就算沒有酬勞也能持續的話,也是非常自由的事。
13. 存錢不是目標,錢要花才有價值。錢要花在:自我成長、投資未來及讓別人更幸福。
14. 把責任推給別人的話,你的人生將永遠被「別人」控制。認為一切是自己的責任,就可以取回「人生的選擇權」。
法則二:根據人類的構造來改變
1. 沒有實際付出行動的話,根本不會有改變。為了採取行動,「情感」是非常必要的條件。
2. 掌控自己的「情感」。心情好就會變得積極,繼而「採取行動」。而「行動」就會產生「結果」。
法則三:情感的掌控
1. 成功取決於「能不能採取行動」,然而能不能「採取行動」,在於有沒有充分的情感。
2. 「動作」、「集中意識」、「言詞」這三個因素能改變「情感」。
如果能把「能量語」與「能量行動」變成習慣的話,就會自動地、下意識地為了成為億萬富翁而採取行動。
3. 「大腦」不小心忘記的事情,用「身體」與「情感」記的話,會在必要時刻自動出現,影響日常生活。
4. 把大多數的日常緊急重要事項交付給別人,「才能集中精力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」,做擅長的事、想做的事才能創造財富。 假設請人幫忙做需要花1萬元,那麼就好好有效利用得到的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,賺的比1萬元多就好了。
5. 為了增加財富,不妨認真思考「如何把時間變多,讓一天24小時→48小時」。
6. 億萬富翁都是為了擁有更多時間,而採取各種形式「花錢」借助別人的力量,結果才能完成高品質的工作,越來越賺錢。
7.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即便是億萬富翁也不斷地失敗,所以重點不是「一次也不失敗地往上躍升」,而是不管失敗了幾次,失敗時都能「立刻再站起來」。
8. 自己再怎麼覺得100%的東西,只要對方不接受,就可能被駁回、退件……,所以與其「把目標放在完成度」,不如「把目標放在立即改善」更能加速進行」。
法則四:八大成功典型
1. 如果你是比爾‧蓋茲這一型的話,像他一樣創業就是個好主意。但如果你去模仿華倫‧巴菲特或唐納‧川普,說不定就不會成功。 成功人士也有各種典型,所以必須去模仿與自己最接近的成功人士。
2. 搞不清楚自己的典型,就盲目地學習各種成功哲學,只會覺得痛苦而已。但如果模仿與自己特質相同的成功人士,就不會覺得痛苦,能夠樂在其中。
3. 當我們的「天性才能」與「工作」一致時,就能打從心底覺得工作「有意義」。
然後與「天職」、「終生事業」結合,轉變為人生帶來充實感的「使命」。
4. 八大成功典型
①創業家:重視直覺、喜歡「自由的突發奇想」或獨創性,喜歡發表想法、給別人驚喜。
例子:比爾‧蓋茲、華特‧迪士尼、松下幸之助。
②. 大紅人:有名氣的明星人物。擁有自己的品牌,具備強烈「領袖性」、「親和力」、「吸引人群的魅力」。 例子:麥可‧喬登、金城武……等,有名的運動選手、電影明星、演藝人員等等。
③. 經營者:擁有統帥力與組織力的人,喜歡掌握現狀細節、慢慢培育成長;善於人際關係的交際。
例子:傑克‧威爾許、史帝夫‧鮑爾默……等大公司的 CEO多屬此類型。
④. 談判家:本身沒有資金、技術,但可以連結雙方來合作以達到雙贏局面,從中獲取介紹費用的類型。
例子:唐納‧川普、梅鐸。
⑤. 投資家:以買賣股票、不動產為主要職業。能看準時機逢低買進、逢高賣出,賺取價差而獲利。
善於「時機的方案規劃」、「分析市場」、「預測未來」。
⑥. 蓄財家:能夠活用複利效果增加金錢的人,善於等待,不追求短期利益,喜歡尋找能長期運用的標的。例子:華倫‧巴菲特
⑦. 地主:因借出所有地而致富的人,另外也包括「讓別人使用自己的權利執照時付費所獲取收入的人」。
講求慎重、安全第一、喜歡保證與安定,喜歡確實穩健地增加財富勝於高風險的方式,追求實際利益。
重視法律或文件、合約。例子:洛克‧斐勒、羅伯特‧清崎。
⑧. 開發者:分析、驗證各種事物,一旦重複一件事情,就會馬上思考「能否自動化?」。
在理論的領域感到自由並具創造力,遇到非理論的領域就失去彈性。事業諮詢顧問最需要開發者的特質。
例子:麥克‧戴爾、傑夫‧貝佐斯。
法則五:億萬富翁腦
1.「窮人腦」是「對消費感到快感」;「億萬富翁腦」是「對投資感到快感」
2. 富翁也會買東西,但僅止於最低限度;當然也會花錢在嗜好娛樂上。不過基本上沒那麼喜歡「消費」,認為有錢「消費」的話,不如拿去「投資」。
3. 富翁積極地參加研習課程、閱讀、學習、與許多成功人士見面、度假、休息等。
投資自己的大腦、心靈與身體,在某種意義上,算是人生最有價值的東西,因為提升了自己的「投資能力」與生活品質。
4. 為了生活費而工作,「提供自己的時間」努力工作,所以變得沒有時間。沒時間就不能做「真的想做的事」,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模式。
因此為了創造「自由的時間」,必須創造「不為生活費工作也能有收入的狀態」。
5. 不要「消費」後才拿錢去「投資」 ,而是要一開始就先把「自己收入的 10%去投資」。然後漸漸地增加比例。這樣錢就會不斷地滾滾而來。
6. 不是增加收入,而是「有多少能投資」!
7. 「窮人」主力在「消費」;「中產階級」在「借錢」;「億萬富翁」在「投資」。你呢?
8. 「億萬富翁」則是一開始就投資(買資產),買了資產就會產生收入,有收入就能支付生活費、繼續再投資,如此重複著。
除了薪水之外,他們也知道其他許多獲得收入的方法,利用這些方法賺生活費,並再次投資,結果就是收入持續增加。
9. 如果不會生錢,就是「負債」;而「資產」是把錢放進口袋裡的東西、會自動生錢的東西。 舉例「自宅」並非一定就是「資產」。 這裡必須搞清楚投資「不動產」與購買「自宅」的差異。
10.為了實現夢想,有時會訂出「計畫」,「想早點成功」、「希望馬上有結果」,所以每每不自覺地選擇了「最短距離」。 老是選擇「最短距離」,有時未免過於勉強自己。若只是短期的勉強,或許可以自我成長,一旦長期持續下去,只會造成身心疲憊。
11. 不要找「最短距離」,不妨選擇「雖然有點繞路,不過卻讓人興奮、樂在其中的方法」。
法則六:金雞母資產
1. 減少生活費、購買讓錢變多的資產──金雞母資產。只要「金雞母」生的「金蛋」(錢)足以支付生活費的話,就不必再工作了。
2. 不要想「下次有一筆錢時,要買什麼呢?」, 要想「下次有一筆錢時,要投資什麼呢?」
3. 總之試著先買「金雞母」,如股票、債券、信託、外匯、不動產、有市場行情的東西、聯盟行銷、傳銷、著作權、專利、版稅等等。
4.想要買奢侈品的話,就必須不斷增加「金雞母資產」。
5.「窮人」和「中產階級」的缺點就是無法抱著長期性展望「等待」。總是想要「馬上有錢……」「快點變輕鬆……」。
億萬富翁深信「錢是用養的」,他們讓金雞母持續下蛋、養小雞,十年後就是個「養雞場」!
6. 其實一年獲得的利潤都很有限,何況是一個月。不過5年就不同,10年更能發生幾百倍的變化。
如果只寄望一個月後的結果,就算過了十年,到頭來一定和現在沒什麼差別。不要想馬上逃離眼前痛苦的計畫,而是把眼光放在10年後,提高自己的價值!
7. 「人們習慣高估一年能做的事,而低估十年能做的。」
8. 為了10年後「成為心目中理想的自己」,不妨重新思考「現在該如何利用時間、選擇什麼、學習什麼、想什麼,以及怎麼行動。」
①. 想像10年後的光景,「覺得該丟掉的」是什麼?
②. 想像10年後的光景,「覺得該開始的」是什麼?
9. 財富並不是一口氣地「直線成長」,而是慢慢成長之後,才後勢強勁地大幅提升所致!
10. 成長或成功的到來都需要一些時間。一開始每個月一萬圓也好,兩萬、三萬圓……,先從能力許可的範圍開始。只要慢慢養成「投資習慣」,每個月十萬日圓對上班族而言,絕對不是天方夜譚。
11. 建立一個「候補計畫」:每個月投資一些錢在年複利8~12%的標的上,與這個之外的方法並用,開始創造其他的「金雞母資產」。
12. 就算創造的「金雞母資產」都失敗了,但因為還有「候補計畫」。
法則七:談判力 培養談判能力,善用談判能力
1.億萬富翁就是收集了很多「謝謝」的人。把收錢當作是接受感謝的心意,一定能對「銷售」感到自信。
不要再覺得錢是「冷酷」的東西,把它想成是「溫暖」的東西,也就是讓「謝謝」的心意能夠交流的工具。 就像客人收到商品很開心、滿意,那麼客人付的錢就是「謝謝的錢」。
2. 羅伯特‧清崎:「錢不會讓人不幸、也不會讓人幸福」,錢不會改變人的個性,它只會凸顯那個人原本的特質(金錢觀)而已。
3. 重新審視對錢的想法、消滅收錢的抗拒感,不妨多多累積「向別人收錢的經驗」。
如:嘗試網拍或擺攤、擔任幹部接受「禮金」等等,主動讓「謝謝的錢」產生。
4. 想要成為有錢人,就去學銷售。創業最好,但不創業、隸屬於某個公司時,想嘗試銷售樂趣的話,就選擇「完全佣金制」。
5. 把工作「細分化」,交給別人自己不擅長的部份。借助別人的力量,來彌補自己欠缺的才能,就能取得團隊平衡,「沒有必要自己一個人從頭到尾都一手包辦」。
6. 利用「談判力」,讓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取得「免費」招待。只要有讓對方覺得「免費招待也無妨」的「充分理由」,而且對方也能獲得「相當的回饋」。
7. 透過「網拍」練就精準的眼光,了解「什麼東西有價值?」「市場在哪裡?」「該賣多少錢?」。
8.有「談判力」再加上有「了解市場」的精準眼光,就算沒有錢也可以致富。
9. 沒有生意經驗的人務必挑戰網拍,把它當成「外行人做生意的修練道場」。